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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行业的消费积分该如何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轻松财税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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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行业的消费积分该如何账务处理?

酒店行业,给客人消费积分,后续可以用积分兑换免费住宿或礼品,该如何账务处理?

解答:

对于消费积分,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先计算积分的价值,然后从收入中抠出一部分单独确认为一项负债,在后续使用积分时再冲减负债。

假如某连锁酒店的积分规则是每消费10元积1分,则某客人在该酒店住宿1晚上实际消费330元(含税),则消费积分与收入之间的分摊:

积分=330/(10+1)=30

分摊系数=10/(10+1)=10/11

消费积分价值=330×1/11=30元(含税);

收入金额=330×10/11=300元(含税)。

假如该酒店是一般纳税人,则收入不含税金额=300/1.06=283.02元,积分价值的不含税金额=30/1.06=28.30。

消费积分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83.02

合同负债-消费积分 28.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68

如果该客户的消费积分累计到100分时,按照该酒店的积分规则可以抵减100元酒店房款,假设原房款依然还是330元,抵减后实际支付了230元(使用积分时的消费不再积分),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0.00

合同负债-消费积分 94.34(100/1.06)

贷:主营业务收入 311.32(330/1.0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2(230*6%/1.06)

说明: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上述会计分录中的“合同负债”科目换成“递延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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