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笔“应收账款”记成了“应付账款”该怎么调整?
解答:
“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都是属于往来账科目,在实务中有的时候没有那么绝对的使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1)“应付账款”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2)“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3)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职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也就是说,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已经预计到实务中“应付账款”明细科目可能会出现借方余额、“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可能会出现贷方余额。——只要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按照规定对“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以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就行了,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重分类”。
因此,实务中不必纠结往来账的科目名称,而是应更加注意《资产负债表》编制时的“重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