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家原来有兄妹二人,前些年我哥哥因病去世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人照顾老人。请问我的赡养老人扣除是按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扣除暂行办法》二十二条及国发【2023】13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起,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纳税人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所以,如果您是老人的唯一法定赡养人,是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条件,按照每年36000元(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