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债券利息收入?
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根据发行主体可以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及公司债券。
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利息收入,按照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而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包括铁路债券,应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持有部分类型的债券取得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到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国债:国债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持有外国政府发行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
二是对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国债利息收入=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三是企业转让国债应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
四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留存下列资料:(1)国债净价交易交割单;(2)购买、转让国债的证明,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料;(3)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4)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2.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 。
企业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应保留下列资料:(1)购买地方政府债券证明,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材料;(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3.铁路债券: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原国家计委)批准,另一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原铁道部)发行的企业债券。
企业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应保留下列资料:(1)购买铁路债券证明资料,包括持有时间、票面金额、利率等相关资料;(2)应收利息(投资收益)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3)减免税计算过程的说明。
以上三项优惠政策,预缴所得税时均可以享受,不要忘记纳税调减哦!
三、会计处理
计提时: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发放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四、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财税〔2016〕36号、《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