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来源:税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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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博汇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结合“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区别联系、产品分类及缴税适用的法律法规、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情况,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资料显示,博汇股份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应用于多领域的特种芳烃系列产品,下游领域包括日化用品、纺织、化纤、道路建设、建筑防水、橡胶制品等。
3月29日晚,博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将对公司生产重芳烃衍生品装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显示,2023年7月起,公司开始对芳烃抽提装置进行改造,产品由重芳烃升级到重芳烃衍生品。经该装置生产的重芳烃衍生品2023年7月-12月共销售超14万吨,2024年1月-3月共销售8.5万吨(预估)。
博汇股份表示,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则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对公司2023年度业绩以及未来年度生产经营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3年公司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深交所要求博汇股份说明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说明上述消费税金额的确定依据及缴纳消费税事项截至目前的具体进展,测算公司“重芳烃衍生品”如调整为按照“重芳烃”分类缴纳消费税,在调整前后对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科目和金额,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截至4月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8.56元/股,当日跌幅近9%,总市值约21亿元。
截至2023年6月底,博汇股份具有年产40万吨环保芳烃油和年产40万吨重芳烃的生产能力。其中,环保芳烃油主要应用于日化用品、纺织、化纤等领域;重芳烃类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道路建设、建筑防水、橡胶制品、电池负极以及工业油脂等领域。
2023年7月,公司发布公告称,财政部、税务总局6月30日发布的《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消费税执行口径》),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进行了公告,预计近期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消费税执行口径》要求,对石油醚、粗白油、轻质白油、部分工业白油按照溶剂油征收消费税,对混合芳烃、重芳烃、混合碳八、稳定轻烃、轻油、轻质煤焦油按照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新口径的执行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2023年前三季度,博汇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9.12亿元,同比减少11%;实现归母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加57%。但单季度看,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93亿元,同比下降20%,环比增长13%;实现归母净利润2230.2万元,同比下降46%,环比下降60%;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131.05万元,同比下降45%,环比下降61%。
国联证券研报指出,单看第三季度,公司盈利能力同比及环比下滑明显,主要原因系2023年6月30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对公司三季度正常经营产生了一定冲击,也因此,公司在三季度相关产品计提了约328万元的资产减值。
(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