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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2025-03-07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55号提案的函
   发布时间:2024-04-19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由贵厅主办、我局会办的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55号提案《关于推进我省房地产行业稳步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提案的建议部分第二条有关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行业。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严格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2023年全省房产税入库69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53亿元、土地增值税入库99亿元。

关于提案中“三是形成差别化税率体系,适时征收房产税或物业税,研究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建议: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我国从1986年起开始征收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从1988年起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起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调控作用。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有关规定,我国税收立法权集中于中央,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没有税收政策制定权,国家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的立法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及时准确执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不断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全力支持我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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