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异常凭证增值税后进项怎么做账?
我司之前收到一笔异常凭证通知,已经做进项转出。本月通知我们解除异常可以重新抵扣了,但是在税局重新勾选发票后,增值税申报表进项税额一栏和账上的进项正好差了这张发票的金额,对不上了,求问是我们的账务处理有问题吗?
解答:
1.因异常而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确认进项税额转出需要补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实际补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解除异常,重新勾选抵扣进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