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支付经营所得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05-11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小羊税悟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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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支付经营所得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经营所得,然后才能知道是否要扣缴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同时,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规定“经营所得”不属于支付方需要代扣代缴的范围,而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经营所得”属于自行申报的范畴。

因此,企业实际支付给个人经营所得时,不管其个人是否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都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税总公告2018第61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 《税总公告2018年62号_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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