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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公司从养殖企业购买煮熟的带独立包装的咸鸭蛋进行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4-05-13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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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养殖企业购买煮熟的带独立包装的咸鸭蛋进行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发布时间:2024-05-10 14: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彭怀文说:
虽然辽宁税务的这个解答结论是对的,但是给出的依据,也许不是咨询提问所想的。
同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养殖企业自产自销的咸鸭蛋,依然还是属于农产品,养殖企业自己销售依然还是免征增值税的。当然,如果以罐头形式包装的(包括软罐头),就不再属于农产品了,养殖企业自产自销也不能免征增值税。
提问所述的问题,显然是针对蛋类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增值税问题。
因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咨询提问之人,估计是对养殖企业自产自销免税的咸鸭蛋,到了流通环节还能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有疑问。
财税[2012]7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这里的规定很明确,流通环节可免增值税仅仅针对“鲜活”的,品种仅限于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鸡”“鸭”“鹅”的蛋,其他禽类的蛋和已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都不在其中。
因此,流通环节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是不能享受财税[2012]75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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