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个人所得税
【实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两种申报方式有什么区别?如何选择?一文讲清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上海税务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申税小微:

我们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最后一步会让我们选择申报方式。一个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另一个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那么这两种方式分别是什么含义?有什么区别呢?又该如何选择?今天就和申税小微一起来看~

 

两种申报方式的含义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如纳税人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则纳税人任职单位可以接收到纳税人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在预扣预缴中享受扣除额度。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如纳税人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纳税人任职单位无法获取到纳税人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法在预扣预缴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需要纳税人在次年汇算清缴时自行报送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两种申报方式的特点和区别

纳税人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特 点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特点

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可以在取得收入时就可享受扣除。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特点

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终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扣除。

区 别

两种申报方式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享受环节,最终享受的税收优惠是一样的,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方式,可以更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优惠。

 

接下来,申税小微就以“住房租金”为例,为您讲解如何在个税APP中进行选择~

情况一

新增申报方式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需要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本例以住房租金为例,填写住房租金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申报方式后,点击【提交】,完成填报。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情况二

修改申报方式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办&查】-【专项附加扣除】,选择需要修改的填报记录,点击【修改】,修改申报方式后,点击【确认修改】。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申税小微温馨提示

1.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