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老师,企业自用房产,房产税一直要缴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原值一直不变吗?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请问

老师,企业自用房产,房产税一直要缴吗?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原值一直不变吗?

答复:

是的,企业自有自用的房产,只要是持有期间,需要一直按照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

当然若是对外出租的,对外出租的部分需要按照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

一般来讲,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原值是不变的。即便是评估增值了,或者有老化等,也不得调整原值。

若是企业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 也需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注意这里是进行改建、扩建的,大修理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改建、扩建之后,改建、扩建房产应重新确定房产价值,从完工的次月起按照重新确定的房产价值征收房产税。

注意:

对于使用后房产再进行维修、装修,需要判断是否资本化,对于按规定增加房产原值部分的,计税依据调整即原值且申报缴纳房产税日期,税务处理除有特殊规定可按办理相关手续外,通常是以实际使用次月起应缴纳房产税。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