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言税语整理
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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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1.医院公司就土地完成出让手续,取得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医卫”的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2.医院公司取得土地规划容积率不低于1.5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其他书面文件; 3.医院公司清偿完毕员工及外部人士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4.完成51%股权转让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截至付款日,未发现原股东代表或原股东或医院公司存在任何违反其在投资协议项下的义务、承诺、声明、陈述或保证 。 |
1.医院公司清偿完毕员工及外部人士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2.完成 51%股权转让所涉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核心股东李霞、王惠、朱淮红将其持有的医院公司全部股权质押给均瑶医疗; 4.胡集医院门诊综合楼取得不动产权证; 5.胡集医院与医院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托管协议; 6.自然人股东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7.截至付款日,未发现原股东代表或原股东或医院公司存在任何违反其在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后续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项下的义务、承诺、声明、陈述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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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
1.胡集医院门诊综合楼取得不动产权证; 2.胡集医院与医院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托管协议; 3.自然人股东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4.指定应收账款全部由医院公司受偿收回; 5.医院南楼、北楼、门急诊楼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合计不少于 36,000 ㎡; 6.医院公司就住宅物业取得不动产权证; 7.胡集医院变更章程,将举办人名称变更为医院公司,并在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8.原股东所持医院公司剩余 49%股权质押给均瑶医疗。 9.截至付款日,未发现原股东代表或原股东或医院公司存在任何违反其在投资协议项下的义务、承诺、声明、陈述或保证 。 |
1.医院公司缴纳完毕主院区土地出让金。 2.截至付款日,未发现原股东代表或原股东或医院公司存在任何违反其在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后续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项下的义务、承诺、声明、陈述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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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
无 |
1.医院公司就主院区土地、物业获得不动产权证; 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规划用途为“医卫”,土地规划容积率不低于1.5; 3.南楼、北楼、门急诊楼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合计不少于36,000㎡; 4.指定应收账款全部由医院公司受偿收回; 5.医院公司就住宅物业取得不动产权证; 6.胡集医院变更章程,将举办人名称变更为医院公司,并在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7.除核心股东李霞、王惠、朱淮红之外的全体原股东,将所持医院公司剩余股权质押给均瑶医疗。 8.截至付款日,未发现原股东代表或原股东或医院公司存在任何违反其在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后续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项下的义务、承诺、声明、陈述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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