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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7 每日一税】餐饮企业销售外购酒水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7-08  来源:每日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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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销售外购酒水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文/李冼

 

编者按:2024年07月04日,有同学咨询:餐饮企业销售外购的酒水,能否按餐饮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问题】M公司为依法注册登记的餐饮企业,既提供堂食服务,又提供外卖食品销售。问:该公司随外卖食品销售的外购酒水能否按“餐饮服务”申报缴纳增值税?

【解析】我国现行税法规定,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换句话说,餐饮服务纳税人提供堂食服务,同时销售的外卖食品的,才能按按“餐饮服务”开具发票。

法规依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法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九、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规定:

关于第九条“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解读

本条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一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综上,餐饮企业提供堂食餐饮服务,以及销售的外卖食品,按“餐饮服务”开具发票。

根据以上讨论不难明白,餐饮企业销售的外购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同销售,不得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依法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因此,M公司随外卖食品销售的外购酒水,应根据其的适用税率,依法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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