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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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筑公司挂靠另一家建筑企业,请问谁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被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需要给我们开具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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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们建筑公司挂靠另一家建筑企业,请问谁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被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需要给我们开具发票吗?

答复

由于你们是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被挂靠方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注意2个条件:

1.以被挂靠方名义对外经营。

2.由被挂靠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注意:

被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属于被挂靠方单独的一项收入,应按现代服务6%的税目来缴纳增值税。

目前关于被挂靠方收取的管理费是否征收增值税以及如何征收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建议及时跟当地税务局做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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