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1、增值税: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划转,增值税属于视同销售,母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票,子公司允许抵扣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母公司将土地划转至子公司,并按照投资处理,可不征土增税。
财税2023年第51号公告《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9号)的规定,六、资产划转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因母公司是按账面净值将土地资产划转到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母公司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的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第二,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第三,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1、划转协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基数为合同或协议所载金额。
2、子公司因接受投资,资金账簿需按新增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作为税基计算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