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人名下的商铺闲置,还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下面,看一下河北税局的回复。
个人持有的空置状态的写字楼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0-12-03 14:51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标题 |
个人持有的空置状态的写字楼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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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个人持有的空置状态的写字楼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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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小鱼 |
提问时间 |
2020-12-02 |
状态 |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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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十三、关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可否由当地核定面积标准,就超过面积标准的部分征收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对个人所有的居住用房,不分面积多少,均免征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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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 |
纳税服务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0-12-03 11:2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