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进出口税收
某税务局一次性对14户出口企业通告要求:对其出口应征税商品未申报收入行为自查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明哥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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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新建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南昌享佰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2024-04-17 11:57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新建区税务局

南昌享佰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39UMX20X ):

事由:发现你单位涉嫌存在出口应征税商品未申报收入行为。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经系统查询,你单位存在2021年 5 月起至2021年 9月期间,海关报关出口应征税商品金额10156575.00元,但未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的相关要求,未将这部分收入视同内销货物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申报销售收入的行为,现请你单位开展自查,对于代理出口业务的,需逐笔交易提交代理出口证明。对于其他情形的,请于2024年4月 30日前申报相应内销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新建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7日

 

其余格式相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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