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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开票”思维导图
发布时间:2024-07-10  来源:专题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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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3.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5.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6. 商消费发〔2022〕92号,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 国新办7月7日举行国新办举行稳定增加汽车消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解释称,由于自然人售卖二手车时,无法作为卖方向收购企业开具销售发票,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因此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一、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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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手车发票反向开具(转自浙江税务)
 

转让二手车的税务处理(20240622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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