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2024-07-04
2025-03-07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人社字〔2024〕175号  发布时间:2024-07-04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江西省统计局提供的2023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相关数据,经研究,现就我省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97元。2024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83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9191元。

二、2024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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