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建筑施工企业总机构设在北京,在海南有分支机构,请问我们是否能享受15%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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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规定,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综上所述,对总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外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仅就其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1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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