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公司有辆汽车大雨淹没毁损了,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取得的保险赔偿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复
1、汽车大雨淹没毁损,不是非正常损失,增值税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资产损失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仅限于“非正常损失”。
2、取得的保险赔偿,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当然也就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了。
参考:
1、《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项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括:.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