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外投资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企业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海外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税务争议,可通过东道国国内法提供的法律救济渠道寻求解决。引发争议的税务决定涉嫌违反中国与东道国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如协定中有相互协商条款,可通过该条款寻求解决。如税务争议属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的情形,可依据该条例通过我驻外外交机构寻求咨询和帮助。
答:对外投资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企业要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海外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税务争议,可通过东道国国内法提供的法律救济渠道寻求解决。引发争议的税务决定涉嫌违反中国与东道国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如协定中有相互协商条款,可通过该条款寻求解决。如税务争议属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的情形,可依据该条例通过我驻外外交机构寻求咨询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