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年,各国政府为减少国际避税行为出台了不少举措,欧盟税务观察中心发布的《2024年全球逃税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这些新举措、新政策的影响进行了评估。《报告》指出,逃税并不是自然规律,而是一种政策选择。从《报告》分析来看,全球最低税规则能够体现出各国打击全球逃税行为的决心,但是有效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仅靠这一项方案是远远不够的。实践中,改革方案的执行面临诸多挑战,国际税收竞争存在诸多漏洞,导致全球最低税规则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全球打击逃避税工作任重道远。
《报告》总结了几项关于全球逃税和国际税收竞争动态的主要发现。
银行信息的自动交换机制有利于降低离岸逃税。2013年以前,全球“避税天堂”家庭拥有的金融财富大约相当于全球GDP的10%,其中大部分属于高净值个人且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如今,这些家庭中逃税的比例仅为25%,10年时间逃税比例明显下降。尽管如此,《报告》同时分析,离岸逃税行为仍未完全消失,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受担心客户流失、税务机关未实施有效监管等因素影响,部分国家(地区)的离岸金融机构未完全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的责任;二是银行信息的自动交换并未覆盖全部资产,一些个人利用漏洞进行了房地产等资产转移。
大量利润转移至避税天堂,相关政策暂未产生明显效果。《报告》显示,跨国公司持续将巨额利润向避税天堂转移,2022年这一数额达到1万亿美元,相当于跨国公司全部海外利润的35%。尽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5年推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计划,2017年美国通过减税法案降低本国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但是全球利润转移变化甚微,对应的税收损失仍维持在全球企业缴纳税款总额的10%左右。
技术漏洞削弱了全球最低税规则的作用。2021年,136个辖区签署“双支柱”声明,就15%企业所得税全球最低税率达成共识。但是,从《报告》研究情况看,由于存在一定技术漏洞,全球最低税规则的作用并不显著。例如,全球最低税规则存在“经济实质”豁免,即允许在低税国家(地区)有足够实际活动的企业保持15%以下的有效税率。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的逐底竞争仍然存在,跨国公司仍有动力向低税国家(地区)转移生产。因此,全球最低税规则的作用被明显削弱。《报告》显示,全球最低税规则产生的税收收入,从相当于全球企业所得税收入的9%降至不足5%。
新形式的税收竞争兴起,对政府收入和平等产生不良影响。《报告》指出,过去15年里,许多国家(地区)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流动性强的高收入个人和企业。从单一国家(地区)角度分析,这一战略可以增加税收收入,促进国内经济活动;但从全球范围来看,由于其他国家税基减少,可能导致全球税收收入下降。此外,这些政策主要针对富人,降低了税收制度的累进性,加剧了不平等。
全球亿万富翁的个人有效税率极低,仅为其财富的0~0.5%。目前,常见的对个人征收的税种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和财富税。《报告》研究发现,在美国,亿万富翁的有效税率接近0.5%,而在法国其有效税率接近于0,税负明显低于其他人群。《报告》认为,出现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在一些国家(地区),亿万富翁可以利用处于灰色地带的个人财富控股公司,逃避缴纳所得税。尽管美国对个人控股公司所取得的股息自动征收所得税,但效果并不理想。
《报告》指出,如果向全球亿万富翁征收相当于其财富2%的最低税,能够从不到3000人那里获得近2500亿美元收入,同时将解决富人避税问题——这是第一次对拜登在2023年财政预算中提出的“亿万富翁最低税”提案的细化和量化。《报告》认为,相较于全球亿万富翁平均每年7%的财富增长,2%的税率较为适合。
《报告》聚焦减少跨国公司和富人“税收赤字”(指跨国公司和富人目前缴纳税款,与执行新的亿万富翁最低税时缴纳税款之间的差额——笔者注),提出了6条建议,包括改革全球最低税方案,实行25%税率;对全球亿万富翁征收相当于其财富2%的新全球最低税;对长期居住在某国,选择搬迁到低税国家的富人征税;实施单边措施,对跨国公司和亿万富翁的部分税收赤字征税,以防全球协议失败;推进建立全球资产登记制度,以更好打击逃税;加强经济实质和反滥用规则的适用。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