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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2024-08-21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 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扎实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3-2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及《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扎实推进《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提高粮食综合产能。坚决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扩种大豆油料作物。开展粮食单产提升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运用,建设26个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生态补偿、粮食规模经营补贴等政策,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健全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深入实施现代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节粮减损行动。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扎实推进耕地保护“三提两严”行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推进耕地整治恢复,增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确保耕地总量稳中有增。优化耕地布局,努力推动耕地集中连片。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验收。落实耕地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制度,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

  (三)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试点任务,适应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新需求,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按照“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原则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水利建设,推进重点水源、灌区、水库等现代化改造和除险加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重点做好高标准农田周边河道(支浜)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洪旱精准化调度和用水管理。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5G)微型气象站,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响应机制。

  (四)健全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压紧压实“菜篮子”责任制,切实保障重要农副产品供给。提升蔬菜产能,新建和改造提升市属“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5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稳定在20个。加快发展现代渔业,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17万亩左右,水产品产量保持在10万吨左右,支持宜兴市开展省级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域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试点。完善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流通体系,推进域外基地建设,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健全应急保供响应机制。

  二、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提升农业园区建设质量。持续推动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园“三园”建设,将5个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全市功能区建设布局、纳入全市开发区范围进行考核管理。大力发展园区主导产业,加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育建设科技型、绿色低碳型园区。充分发挥锡山区、惠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国家级园带省级以下园”“大园带小园”的联动发展机制,整体推进园区建设。

  (六)加快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树立大农业观,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做好做足“土特产”文章,围绕稻米、水产、茶叶、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链,支持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培育壮大10亿元以上优势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智改数转。举办现代农业博览会、“农情四季”等农产品营销推介活动,全面开展农产品品牌形象、标识以及包装设计创意活动,培育一批农产品品牌。

  (七)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充分挖掘村庄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等资源,彰显无锡江南“鱼米之乡”“教授之乡”“书画之乡”特质,推动“农业+”“美丽乡村+”文化、教育、科技、体育、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体育运动、健康养生、精品民宿等新业态,打造乡村特色产业。鼓励发展农产品“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定制生产等电商新模式。深化“锡望乡间”“苏韵乡情”等系列活动,打响“品牌农业+品牌乡村+品牌人文”。

  (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建设区域性或行业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联盟),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支持小农户通过股份合作、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开展优质农业企业分类培育,争取打造更多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挥供销社系统作用,新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家,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3家。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队伍建设,提升公益性服务功能。

  (九)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巩固长江禁捕、太湖退捕成效,加强重点水域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加快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广肥药集采统配模式。加快发展绿色种养生态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科学还田离田。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回收处置。

  三、大力促进富民强村

  (十)优化乡村创业就业环境。以省级以上农业园区为重要载体,建立招才引智和孵化实训平台,加强涉农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金融支持、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新农人”“农创客”投入乡村新产业发展。以创业促进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健全城乡一体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带动农民实现家门口增收致富。促进农民稳岗就业,支持农民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和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建立劳务合作社,开展劳务合作。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

  (十一)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建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联农带农载体。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鼓励以出资、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探索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十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机制,稳稳兜牢保障底线。将农村地区低收入人口作为重点关爱对象,适时调整各类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就业援助和补贴政策,促进低收入人口就业。巩固乡村医疗互助试点成果。

  (十三)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建立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持续开展“一村一策”发展集体经济行动,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飞地经济、融合经济、绿色经济、服务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市、市(县)区两级机关部门单位以及企业与具有产业特色的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分别开展挂钩共建,重点培育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规范集体产权流转交易。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增幅高于全市集体经营性年收入平均增幅。

  四、提升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

  (十四)加强农业科技与种业创新。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深化农业政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三农”领域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推广应用。支持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星创天地”等农业科创平台建设。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市农科院重要科研平台作用,支持新建2个高标准的现代农业科研试验基地,推动农业科技人才培育与交流。加强与江南大学在未来食品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强化食品研发与加工。深化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在现代渔业发展等领域的合作共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种质资源创新中心。

  (十五)加快先进农机装备集成应用。深入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行动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行动。加强5G、北斗、物联网等与现代农机装备融合创新,完善智慧农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推广辅助驾驶、无人驾驶农机等智能先进装备。推广水稻精准侧深施肥插秧机、高效植保无人机等绿色环保机械装备与技术。优化农机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布局,加快补齐设施装备短板,新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8家。

  (十六)推进智慧农业和设施农业发展。健全完善市级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打造农业农村发展的“数字大脑”。推动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产业“智改数转网联”,建设2个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连栋温室和植物工厂等高端生产设施。稳步推进工厂化养殖设施建设,加快装备智能化升级,建设重大项目6个以上。

  五、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十七)提升乡村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各类乡村规划的联动与协调,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域全要素统筹安排乡村各类设施和用地规划。在“五园五区六带”规划基础上,着力打造“五百里美丽乡村风光带”,建设主线路网,打造特色田园乡村等重要节点村庄,探索片区化组团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成现代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与审核工作。动态更新镇村布局规划,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高水平编制村庄规划,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外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推动村庄规划报批,及时将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汇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持续推进驻村规划师下乡活动,开展“青绘乡村”青年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活动,提升乡村规划设计水平。贯彻《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依法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依法依规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

  (十八)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落实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任务清单,打造100个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选树和美乡村样板村。巩固“三清三治”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改造升级或重建不达标的公共厕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改建30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深化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以“河长制”为牵引,全面落实河道长效管理要求,新建农村生态河道100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72%。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面稳定消除黑臭水体。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强化村庄公共空间治理,重点整治私搭乱建、无序种养、乱堆乱放等情况,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线路维护梳理。

  (十九)着力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推动全市规划发展村庄全面启动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扎实推进有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整治,有序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以镇(涉农街道)为单元,健全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安全监管责任。按相关法规探索宅基地归并移位、有偿使用、竞价选位等宅基地有效保障机制。统筹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分年度、分梯度逐步实施,累计建成120个特色田园乡村,培育建设11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深入挖掘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历史文化价值,保留历史古韵,焕发生机活力。实施绿美村庄提升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绿美村庄20个。

  (二十)推动乡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纵深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行动。推动县道、乡道、村道提升改造,实现城乡道路、乡村内部道路互联互通。重点围绕打造“五百里美丽乡村风光带”,建设“美丽农村路”。提升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抓好农村公路危桥的加固与改造。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流通效率。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5G网络建设和千兆光网建设,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

  (二十一)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办学差距。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培育建设省级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相关功能中心、省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省甲级村卫生室,59%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建设日间照料中心、邻里互助点、老年活动站等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农村生育支持、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爱服务力度。

  (二十二)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重点中心镇、经济发达镇、特色小城镇、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稳步改善一般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支持宁锡常接合片区(宜兴)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六、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二十三)坚持以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省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深化提升行动和“强功能、扬优势、补短板”重点攻坚任务,深入实施党建赋能乡村振兴20条举措,全面压实镇(涉农街道)党(工)委抓乡村振兴责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开展村级党组织功能“六强六好”分类提升行动,选树一批“标杆型”“领先型”村党组织,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深化村书记专业化管理,深入实施村干部学历能力“双提升”计划,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落实省加强村书记后备人才培育十项措施,深入实施村年轻干部“雏雁计划”,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知农爱农、业务精湛、群众认可的“新农干”队伍。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

  (二十四)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农耕文明和现代文明要素有机结合,发展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常态化开展各类文明实践等活动。选树致富带头人、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倡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文明新风尚。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五)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推动就地解决各类矛盾问题。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开展打击整治赌博、黑恶势力等专项行动。深入实施“精网微格”工程,优化网格设置,明确入格事项清单,健全工作闭环制度,提升农村地区网格治理水平。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推动村级事务管理规范化、村级协商议事常态化、走访联系群众制度化。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建立村级协商议事清单,创新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村民说事议事等各类协商。通过设立村庄清洁日、开展志愿服务、积分激励、美丽庭院评选等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有序参与,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有效办法,精细化推进乡村治理。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省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六)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落实“四下基层”制度,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二十七)加强农村改革创新赋能。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统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等。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和农田集中连片整理,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小田变大田”。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部署,深入推进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鼓励各地按相关法规探索多种方式,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十八)大力培育乡村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职称和有关人才项目,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新增乡土人才12名。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大学堂”培训。大力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类职业技术院校共建农机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探索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培育一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农人”,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乡村振兴青年先锋”“青耘中国”助农青年主播等。

  (二十九)加大多元投入支持力度。持续强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优先投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点使用方向。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合作联盟作用,创新金融、债券、基金、保险等投融资机制,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建立政银企村合作模式,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推动涉农贷款持续增长。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强化新增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统筹,全市安排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计划不低于省下达新增用地计划的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村民住宅、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深入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十)强化督查考核。落实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统筹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督查。

  (三十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成效,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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