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是做出口的,很多的业务我们是委托境外机构帮我们跑业务,我们再给他们佣金。请问我们向境外支付佣金时是否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境外提供的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及规定,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的范围,该劳务不需要在我国境内缴纳预提所得税。如果该劳务既发生在境外也有发生在境内,也无需由劳务接受方扣缴预提所得税。而根据国税发[2009]19号文件规定,由境外劳务提供方向我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国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协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