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企业所得税
支付给境外的费用,不一定就要缴预提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4-08-26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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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是做出口的,很多的业务我们是委托境外机构帮我们跑业务,我们再给他们佣金。请问我们向境外支付佣金时是否需要扣缴预提所得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这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境外提供的劳务完全发生在境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及规定,不属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税的范围,该劳务不需要在我国境内缴纳预提所得税。如果该劳务既发生在境外也有发生在境内,也无需由劳务接受方扣缴预提所得税。而根据国税发[2009]19号文件规定,由境外劳务提供方向我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国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协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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