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67 号)第一条:“自 2010 年 1 月 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冉军讲税提示:
分红环节:自然人直接持股与通过合伙企业持股,在后续分红环节的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均为20%。如果通过有限公司持股可以享受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免税政策。自然人直接持股在公司上市后,满足条件的可享受分红免税政策(财税〔2012〕85号、财税〔2015〕101号)
股权转让环节:通过合伙企业直接持股,无论上市前还是上市后,在后续股权转让环节均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转让所得超过50万税率高达35%),高于自然人直接持股的个人所得税2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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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冉军讲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