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新取得了一块土地,但在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的时候,对于该地块对应的纳税等级不太了解,能帮帮我吗?
别着急,目前新电子税局已支持土地等级自动预填,让我来跟你介绍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的政策和采集操作吧!
01|相关税收政策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19〕6号):
第三条 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下列不同区域,分为五个纳税等级:
(一)内环线以内区域:一至三级;
(二)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区域:二至四级;
(三)外环线以外区域:三至五级。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 各纳税等级区域的税额标准如下:
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
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
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
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五级区域,每平方米年税额1.5元。
温馨提示
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各纳税等级区域的具体范围可查询《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和缴纳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02|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信息维护具体操作
1.纳税人登录新电子税局后,通过首页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的路径进入对应模块。
2.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选择【新增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进入税源采集页面。
3.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页面后,在“税源信息”中新增行。
4.进入新增页面后,完成表单上方必填信息录入。在填写“土地坐落详细地址”时,需点击输入框右侧地图落点小图标,弹出税源地图,在税源地图上精确选择土地坐落地址,点击【保存】,会自动带出对应的土地等级和单位税额信息。
5.检查“土地应税明细信息”自动带出的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是否正确,点击下方提交按钮完成税源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