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D级一般纳税人多次领用专票预缴税款之后,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是否可以办理退税?
【问题内容】纳税信用D级一般纳税人多次领用专票预缴税款之后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是否可以办理退税?
【答复时间】2024-10-11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规定:
“ 第三十二条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 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