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小李
申税小微,我们公司与境外一家非居民企业有业务上的往来,近期要支付给对方一笔款项,在办理跨境税收业务前是不是要先采集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呀?请问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要如何操作呢?
您好,您在首次办理与非居民企业相关的跨境税收业务时,是需要采集非居民企业的基础身份信息,按赋码规则生成全国唯一的非居民企业身份码,生成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档案的。
您可以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进行采集,或者由非居民企业自行采集,以境内自然人或境外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进行采集。下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具体操作吧!
申税小微
扣缴义务人采集
1.自然人身份登录或企业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功能菜单。
2.如果是自然人登录,系统跳转采集场景选择界面,点击【扣缴义务人采集】。
如果是境内居民企业登录,系统自动跳转至【非居民企业信息(扣缴义务人)采集】页面。
3.系统跳转进入非居民企业信息(扣缴义务人)采集界面,并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内容。
4.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
注意:
1.如果非居民企业没有中文名称,请在【非居民企业中文名称】中录入非居民企业外文名称,不要录入“无”。因为系统会根据“非居民企业居民国(地区)+非居民企业外文名称”、“非居民企业居民国(地区)+非居民企业中文名称”查询是否存在已经采集的非居民企业信息,输入“无”可能会影响系统将此企业与该居民国(地区)已将中文名称录入为“无”的其他企业判断为同一非居民企业。
2.若您需关联已登记的非居民企业,需勾选【关联已登记的非居民企业】,在系统弹出界面录入需要关联的已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包括源泉扣缴的非居民组织临时登记或在境内承包工程或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点击【确认】后选择勾选需要关联的企业信息,点击【确认】。系统将自动带出已登记的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手动补录“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如有其他缺失数据项信息可自行补录),再点击【保存】即可。
3.非居民企业居民国(地区)纳税编码作为非居民企业的关键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系统会对纳税编码格式进行规则校验,您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找到参考规则。在扣缴义务人帮非居民企业进行采集时,请事先向非居民企业询问所在国家(地区)的纳税编码,并谨慎操作录入。
非居民企业自行采集
1.以境内自然人或境外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功能菜单。
2.如果是境内自然人登录,系统跳转至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界面,点击【非居民企业自行采集】。
如果是境外自然人登录,系统自动跳转至【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自行采集界面。
3.系统跳转至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界面,手动录入信息。办理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自行采集的自然人办税员将自动关联成为该非居民企业的办税员。(“办税员电子邮箱”将作为办税员通过非居民企业登录入口登录新电子税局的身份凭据)。
4.非居民企业自行进行采集时,需要报送非居民企业在其居民国(地区)能显示纳税编码的相关证件的影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或能证明自然人为非居民企业员工的其他资料(非中、英文需同时提供中文或英文翻译件)。上述两项附列资料都是必报。点击【上传】进行对应附列资料的上传,点击【提交】。
5.系统跳转“提交成功”界面,提示“您的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已提交成功,税务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请等待税务机关审核结果。”点击【返回首页】返回电子税务局首页。
6.当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非居民企业办税员通过自然人登录时,可在门户【我的提醒】收到非居民企业身份信息采集审核结果信息。以办理事项的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进入【我的提醒】。系统跳转至服务提醒界面,展示审核结果等信息。
非居民企业自行采集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使用生成的非居民身份码、办税员自己的用户名(或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及密码,以非居民企业身份登录新电子税局啦!
申税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