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税四期系统的严格监管下,企业的税务合规问题愈发受到重视。如果企业自查发现以前少缴了印花税,需谨慎选择补缴方式。
即更正每期少缴印花税的纳税申报表,按照纳税义务产生时间把各期少缴的印花税如实补缴。这是最为合规的方式,但涉及的税务成本及工作量比较大。
首先,如涉及更正期间多、应税凭证量大,企业需要整理大量的财务资料,包括合同、凭证等,以确定各期需要补缴的印花税并逐一补申报,会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
其次,更正申报会涉及滞纳金,时间越长滞纳金越多。此外,更正申报可能引起税务部门的额外关注,企业需配合提供更多解释和资料。
这种方式是企业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按照按次申报的要求,补缴以前的印花税。优势在于灵活性,可以针对少缴的部分单独进行申报,不影响之前的正常申报。
按照系统的设置,同一印花税征收子目(品目)不允许同时按次和按期采集 。需注意若以前已对某子目(品目)办理了印花税的税费种认定,则不能利用按次申报功能补缴印花税,所以本方式仅适用于可以按次申报的子目(品目)
另外,如用该功能补2022年7月1日之前的税款,电子税务局系统就这部分税款是没有设置滞纳金的,系统不会生成滞纳金,但实际中还是存在延迟纳税风险。如果补2022年7月1日后的税款,是设定了滞纳金的,特别需要注意。
这种方式是企业将以前少缴的印花税合并到当期计税依据中进行缴纳,优势是操作简单方便,申报的时候也不会产生滞纳金,但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一方面,违背了印花税准确申报的原则,属于不规范纳税行为。
另一方面,在金税四期的监管下,一旦被查出,税局可能不认可在当期已经补缴的金额,企业仍需更正申报,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风险。
首先,企业要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健全印花税管理制度,企业应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定期进行税务自查,确保印花税的准确计算和及时申报。
其次,在选择补缴方式时,企业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谨慎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