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
进出口税收
某公司6笔集装箱号"查无此单",2笔集装箱号相应的海运提单与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比对明显不符
发布时间:2024-10-21  来源:明哥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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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網站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珠海市美琪伦服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UM32P76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4UM32P7        
法定代表人: 张银屏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5281********676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珠税稽 罚 〔2024〕 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骗税
违法事实: 经对你公司8笔出口业务的备案单证进行检查,其中6笔集装箱号(OOCU6970013、TCNU2143428、MSKU8536382、MSKU9592159、MRKU3213615、DRYU9285988),船公司回复“查无此单”;另外2笔集装箱号(CSLU1841041、TCNU5443584),你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与船公司提供的海运提单比对明显不符。你公司提供的上述8笔出口业务备案单证虚假,涉及免抵退税额为1,199,734.01元。 我局依法向你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你单位在限期内未改正“提供虚假出口备案单证”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公司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行为,对你公司处罚款10,0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2-06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019574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400MB2D019574
地方编码:  44040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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