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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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厂房尚未完全竣工,已经对外出租了,能否开具租金发票?
发布时间:2024-11-07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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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工厂厂房尚未完全竣工,已经对外出租了,能否开具租金发票?

 

 

 

答复

是的,可以开具租金发票,一般计税按照9%缴纳增值税。与是否完全竣工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是真实的对外租赁了就可以依法开票。

另外虽然未完全竣工,但是具备了厂房结构,需要依法从租计征12%的房产税。

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十九条明确,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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