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境外企业签定的发生地在境外的承揽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为什么?
解答:
不需要纳税。
依照《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此,纳税主体包括两种:一是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提问描述的情形是在境外书立合同,且在境外使用,不在《印花税法》规定的纳税范围内,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与境外企业签定的发生地在境外的承揽合同需要缴印花税吗?为什么?
解答:
不需要纳税。
依照《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此,纳税主体包括两种:一是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提问描述的情形是在境外书立合同,且在境外使用,不在《印花税法》规定的纳税范围内,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