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发布会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产品发布会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一、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支出在税前扣除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二是税前扣除凭证还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的扣除标准不超过15%。但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则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
1、企业在进行税前扣除时,必须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2、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并与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常见的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发票(纸质或电子)、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等。
3、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这些资料虽然不属于税前扣除凭证,但能够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4、企业在进行产品发布会费用的税前扣除时,需确保费用符合合理性及关联性原则,并保留相应的合法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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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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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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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公告2020年43号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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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公告2018年28号__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