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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2024-11-20
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水利厅对《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调整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在2024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
  省财政厅税政处:hbsz3415@126.com
  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hbswzhc@163.com
  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hebslxxh@163.com
  2.通过书面信函将意见反馈至:
  省财政厅税政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邮编:050051)
  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35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邮编:050000)
  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3号河北省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邮编:050000)
  邮件及信函请注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相关政策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0311-86773465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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