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全文有效
2024-12-04
2024-12-04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12-02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河北省财政厅会同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cztwgr@163.com
  二、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非税收入处
  联系电话:0311-86773339
  邮政编码:050051
  附件:
  1.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15号)
  河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