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增值税
即将出台的《增值税法》对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发生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肖太寿博士说税 作者:肖太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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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2日,在中国人大网有两则与增值税立法相关的报道。

《人民日报》发表的《增值税法草案进入三审 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一文,在报道《增值税法(草案)》的主要修改意见时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删去草案二审稿中关于授权国务院规定视同应税交易的兜底情形、......”

《法治日报》发表的《增值税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做好与关税法有关规定衔接》一文也报道称:“草案三审稿删去草案二审稿中关于授权国务院规定视同应税交易的兜底情形、......”

根据上述权威报道再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9月1日公布的《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可见,即将出台的《增值税法》对于“视同应税交易”项目的规定,较现行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项目将有重大改变
这意味着《增值税法》对于“视同应税交易”项目的规定将变为:
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的,应视同应税交易缴纳增值税;而单位、个体工商户无偿提供其他应税服务项目的,将不再视同应税交易(即不再视同销售服务)。
另,应视同应税交易的情形还有: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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