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即将结束,出口企业财务应注重出口业务的梳理,确保出口退税业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出口企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梳理出口业务??
01
核实确认出口收入和开具出口发票情况
核实2024年的出口业务收入和成本、开具出口发票情况。如需要跨年开具出口发票的,注意按照报关出口日期当日或当月第1日的汇率开具。
在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联网稽查”模块可查询报关单,以查询到的出口日期为准判断货物出口年度。
02
核实已出口报关业务申报退税的情况
筛查应退税未申报退税的报关单,核实2024年已出口报关、收齐单证的出口业务是否已申报,未申报的部分是否能在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
03
已申报退税业务的收汇情况统计
统计本年申报退(免)税出口业务的情况,确保按期(次年4月份申报期内)收汇或留存视同收汇举证材料。
04
已申报退税业务的单证备案收齐情况
检查已办理退税业务备案单证资料是否一一对应进行存档,注意已备案单证凭证之间逻辑关系。
05
及时回笼进项
生产企业退税以期末留抵税额为限额,留抵越小则退税越小。留抵小的企业考虑尽快回笼原材料及各项费用的专票,切勿因为进项不足延迟申报退(免)税,产生延迟申报附加税的风险。
外贸企业采购的专用发票做退税勾选后,三、四类企业需要稽核相符信息(需要一定的比对时间)才可退税。外贸企业及时取得进项发票,以免影响退税申报效率。
06
对出口相关业务及内部管理进行评估
01
分析当年全部出口收入确认情况
02
对本年度出口业务及已办理退税比对
03
采购货物成本列支情况(暂估成本、取得票据等情况)
04
检查进出口费用(国内运费,港杂费,海运费,佣金等)列支情况
05
存在免税不退税、出口视同内销情况是否及时处理
06
预估全年税负率,评估税负率是否正常等
07
出口申报退(免)税货物的备案单证是否已做好存放在指定地点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国税函[2008]875号、《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