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注协相关文件精神,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对全省91家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其中省财政厅移交事务所11家,行业自律检查事务所80家。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职业道德方面。部分事务所存在隐瞒鉴证类审计报告,逃避检查的行为,且这些报告均无法提供完整工作底稿。上述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未能遵守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及职业道德相关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76%的事务所未按照要求根据新5101号准则对现有制度进行更新;49%的事务所规章制度不健全;95%的事务所制度执行不到位;23%的事务所存在非注册会计师控制事务所的情况;47%的事务所存在注册会计师超胜任能力执业的现象;44%的事务所人力资源不足;75%的事务所信息化建设较为落后,对继续教育不重视。
项目检查方面。大部分事务所实质性审计程序缺失,表现为不重视收入成本的分析性及截止性测试、资产权属检查、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等工作,函证程序留痕程度低。26%的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未经主任会计师签字或授权;88%的事务所未执行风险评估程序或记录不全;69%的事务所独立性控制较为薄弱;78%的事务所未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92%的事务所复核记录不完整;16%的事务所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认定不符合准则规定,年报格式及披露的相关准则未按要求更新;62%的事务所未注重专项审计底稿中注册会计师工作轨迹的记录。
部分事务所未按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对所有鉴证类报告进行报备。
经检查组及专业指导委员会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论证,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7家事务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7家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质控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风险。
经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及申诉与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规定,决定对20家事务所及3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惩戒。其中,对湖北晖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予以公开谴责;对竹溪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首席合伙人刘义华予以公开谴责;对湖北鹏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首席合伙人耿昌敬予以公开谴责;对襄阳诚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及主任会计师张崇友予以公开谴责;对武汉信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主任会计师吴茂益予以公开谴责;对武汉精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首席合伙人莫利民予以公开谴责;对湖北精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主任会计师童宇明、注册会计师王卓平、张友兰予以公开谴责;对9家事务所及1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通报批评;对4家事务所及1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训诫。
特此通告。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