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增值税
《增值税法》今日表决通过!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华税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图片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25日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

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

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

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

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来源:新华社

 

华税点评

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其立法涉及面广、难度系数高、情况复杂,影响千千万万纳税人的“钱袋”。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2023年8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2024年12月2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平报告了主要修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减少草案中的立法授权条款,完善税收优惠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删去草案二审稿中关于授权国务院规定视同应税交易的兜底情形、按照简易方法计税的特殊情形、按照差额计算销售额的特殊情形、放弃增值税优惠后不得享受该项优惠的期限、纳税人进行汇总纳税的审批机关等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同时删去个别免税项目。
二是做好与关税法有关规定的衔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对进口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款申报缴纳期限的规定作进一步完善。
今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增值税法》,这意味着我国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为增值税的征收提供了更加稳定的法律依据。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