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工作,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2号——分类审核》进行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分类审核》,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2号——分类审核》(深证上〔2022〕1215号)同时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分类审核.pdf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