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车辆,增值税是13%还是3%还是2%?等三个实务问题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车辆,增值税是13%还是3%还是2%?等三个实务问题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一品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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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增值税是13%还是3%还是2%?

解析:1、大部分情况下,由于购进汽车的时候抵扣了增值税,因此销售的时候需要缴纳13%的增值税。

2、但是,若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若是因自身原因可抵扣而未选择抵扣,销售车辆的时候应按适用税率13%计算缴纳增值税。
4、若是购进固定资产车辆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转为一般纳税人,后续销售车辆的时候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5、销售2013年8月1日前购进的小汽车,可按简易办法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二:一般纳税人纯建筑劳务公司,有少量的购进材料票,增值税能否允许简易征收

解析:建筑劳务公司,若是只采购辅助材料的清包工也允许选择简易计税。

参考: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问题三:企业给客户开具了销售发票,后来客户提前支付了货款,有现金折扣了,客户少给款了,这部分现金折扣如何税前扣除?

解析:若是属于现金折扣,则折扣发生的时候你可以直接计入财务费用来扣除,不需要发票,但是需要你现金折扣的证据链,比如:销售合同中约定了现金折扣的条件,因为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 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1%,30天内全额付款)。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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