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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间人收购茶叶,根据中间人提供的“茶农”名单、身份证号开具收购发票,无法提供与茶农直接交易的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税政解析与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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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市税稽 罚 〔2024〕 181 号
案件名称 广西横县*茶业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类别 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违法事实及依据
1.虚构农产品交易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开具并认证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共计489份(发票代码:045002100104,发票号码:20250114~20250153、20250155~20250163、24033191~24033202、24033204~24033208、25427623~25427646、26863380~26863387、26881319~26881358、27256267~27256270、48700941~48700974、51996990~51997039、78533614~78533620、78533622~78533683、78533685~78533793;发票代码:045002000104,发票号码:34898495~34898544;发票代码:045002200104,发票号码:52980982~52980985、52980987~52981017),货物名称:*茶及饮料*毛茶,销方纳税人名称:马东海、陈期努、鲁有明等183人,发票金额共计47,023,886.86 元,税额共计0元,价税合计47,023,886.86元。
(1)根据横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法定代表人何*锋、相关人员何*辅、黄*清的《询问/讯问笔录》,以及检查组对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的《
询问笔录
》:你公司主营茶叶制品加工销售,主要客户为广西梧州茶厂有限公司等。你公司取得客户订单后,主要从云南、越南购进茶叶进行简单加工并发货销售。购进茶叶的具体方式为:
①购进云南茶叶你公司通过中间人,在横州茶叶市场或云南收购茶叶,款项通过你公司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支付给中间人。
②购进越南茶叶你公司于东兴边贸市场,向外号“
亚香
”、“亚欢”的人员购进越南茶叶,由中间人办理过境税费、报关通关等事宜,货物通关后运往横州市,你公司接货入库后将采购费用支付给货主。以上收购茶叶的业务由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何*负责,何*自述无法提供与茶农直接交易的证明材料。
(2)根据横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对何*等人的《询问/讯问笔录》、何*与你公司会计杨*沛的微信聊天记录、检查组对何广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资料:你公司购进茶叶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等抵扣凭证,为达到抵扣增值税的目的,何*在收购茶叶时,根据中间人提供的“茶农”名单、身份证号、吩咐会计按上述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你公司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虚构农产品交易,为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4,702,388.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0,954.87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定性为偷税。
你公司前述违法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10项规定的“一般”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2,451,671.80元。
处罚生效期 处罚截止期 2024-12-19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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