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购物卡送礼,可以入账吗?
答复
会计上可以入账,赠送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这里一定要注意需要扣缴偶然所得20%个税。
购买的时候,取得不征税发票:
借:预付账款 2万元
贷:银行存款2万元
赠送的时候,根据赠送清单以及购物卡发票复印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2万元
贷:预付账款 2万元
扣缴个税(办理汇总申报就可以,不需要身份信息):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0.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0.4万元
参考: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