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们属于建筑公司人员多,通过劳务派遣来的人员有残疾人的,建筑公司残保金是否有减免优惠政策?
参考:
补充:劳务派遣用工,你到底是“谁”的人?
问题1: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什么情况下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题2:汇算清缴时,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出的人员,要计入劳务派遣公司的从业人数吗?
解析: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问题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人员人工费用归集是否包含劳务派遣员工?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第一条: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
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问题4:劳务派遣人员的旅客运输服务由哪一方抵扣进项税额?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派遣人员直接受用工单位指派进行业务活动,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可以抵扣。
问题5: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用工和用人单位谁能享受工资的加计扣除呢?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