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政策规定
二、相关答疑
三、政策变迁
四、税企争议
五、稽查焦点
六、相关案例
七、会计实务
摘要
本文详细阐述了旅游服务在差额计算销售额时,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政策规定、政策解读、相关答疑、政策变迁、税企争议、稽查焦点、相关案例及会计实务等内容,旨在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相关政策,避免税务风险。
一
基本政策规定
1.基本政策
二
相关答疑
1.旅游服务差额征税的有效扣除凭证有哪些?
三
政策变迁
四
税企争议
五
稽查焦点
1.发票开具的合规性:税务稽查时,会重点关注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扣除部分开具了普通发票,而对余额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开具了相应发票;是否存在将不应扣除的费用进行扣除并开具发票的情况。
六
相关案例
七
会计实务
1.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 “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下设置 “旅游服务收入” 明细科目,用于核算旅游服务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在 “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下设置 “旅游服务成本” 明细科目,用于核算扣除项目的金额。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