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政策依据:
(按图片内容顺序依次排列)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2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3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