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金税四期对涉税数据的采集越来越全面,有关个人代开发票的补税通知或稽查案件屡见不鲜。那么,个人代开发票税务机关查什么?有什么风险要注意?我们一起来看下~
税局主要查以下几点:
1
有无真实业务
2
是否违规代开
3
支付方是否履行扣缴义务
4
个人是否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代开发票、企业接受个人代开发票,
注意以下几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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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虚开发票
虚构业务:如个人代开发票业务不真实,被定性虚开发票,个人和受票方将面临行政、刑事风险,受票方还将被追缴企业所得税。个人代开发票需要有真实业务对应。
找人代开:非实际业务主体代开发票,也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应注意代开主体的真实性,另注意代开主体是否具备提供对应的业务能力,例如年龄、身份等。
02
随意选择代开地点
部分业务在异地按经营所得征税,部分地区经营所得个税附征率低,有的人利用相关有利条件到异地申请代开发票。
在金四系统覆盖全国的背景下
个人在任何一个地方代开的发票,都会被汇总起来,相关做法已不可取。
03
转变收入性质
有的人代开发票故意变更发票品名、项目(如将“劳务报酬”变为“经营所得”,将“佣金”变为“服务费”),以达到少缴税目的。此举暗藏偷税隐患,易被税务机关纠偏补税。
04
代开次数频繁,累计额度、
单票金额大容易受到监管
个人频繁代开、代开金额大,会受到税局的监管,年内应尽量避免相关情况。而企业接收个人代开发票超过一定额度,系统可能弹出风险提示,企业对发票金额和业务真实性资料把控需更加严格。
05
支付方未履行扣缴义务
个人取得所得应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的,通常发票备注栏内会注明“个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如支付方不履行扣缴义务,涉及罚款和扣分风险。如果备注栏没有这句话,为了保险起见,建议企业向个人取得相应的“完税证明”。
06
个人未办理汇算清缴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未及时办理将被税局责令整改。办理经营所得查账征收汇算清缴的个人,“劳务报酬” 变为 “经营所得” 代开发票的个人,可能涉及补税。
小编提醒大家
企业与个人的业务往来,个人注意留存合同、收款记录及业务支出证明等资料,受票方注意留存合同、个人提供服务记录与成果、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
提醒
随着数电票和金税四期的到来,发票管理进入了监管的新阶段,大家务必重视个人代开发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