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直接支付租金补贴给出租方时,企业应如何进行租赁账务处理?
解答:
政府直接支付租金补贴给出租方时,说明承租方并没有直接收到政府的补贴款项,承租方的会计分录不需要通过“银行存款”等来确认补贴收入。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当政府直接支付租金补贴给出租方时,承租企业(即使用租赁资产的企业)的账务处理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府直接支付给出租方的租金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为其用于补偿企业的租赁成本费用,而不是用于购建长期资产。
1.租赁开始日
借:使用权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除外)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等(初始费用、首付租金等)
2.在租赁期间按实际利率分摊:
借:财务费用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在租赁期间当政府直接支付租金补贴给出租方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除外)
贷:递延收益
(说明:假设出租方依然开具租金专票给承租方,承租方给政府部门开具不征税发票或收据。)
4.在租赁期间折旧: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按照租赁资产使用部门划分)
贷:使用权资产
5.政府补助弥补已经发生的租金或预付租金,按补助期间计算结转: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
二、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补贴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房租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未来期间的房租时,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租赁期间内分摊。
1.补贴用于补偿已发生的房租时:
(1)承租方已发生尚未支付租金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某某房租
(2)当政府直接支付租金补贴给出租方时:
借:应付账款-某某房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除外)
贷:营业外收入
2.预付房租用于补偿未来期间的房租时:
(1)政府补贴直接预付房租:
借:预付账款-某某房租
贷:递延收益
(2)租赁期间: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预付账款-某某房租
同时,结转: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