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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几篇老戴和大家分享了银行行业篇的指引,本篇开始,老戴和大家分享一个新的行业——保险行业篇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指引。
本篇,也和银行篇一样,先和大家简要的分享一下指引对保险行业的有关概况的描述。
一、保险行业概述
指引支出,保险分为广义的保险和狭义的保险,而指引主要针对狭义的保险,即商业保险行业的税收风险分析和应对。
二、保险业务类型
商业保险公司,其业务按照大类区分,主要分为保险业务和投资业务。
1.保险业务
保险业务按保险标的区分,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而我国对两类保险是要求分业经营的。即同一保险公司,原则上不能同时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作为主营的保险业务,但是,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
再保险,也称分保。它是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均衡业务,将其经营业务的一部分分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在再保险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公司,接受分保业务的公司成为再保险公司。
2.投资业务
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后,会将其资金运用的各个投资领域,以实现投资收益,保证履行保险合同的能力和形成保险公司的利润。保险业务因涉及民生的方方面面,其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尤为重要,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也比较严格。
(1)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
(2)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受到严格限制。
(3)保险资金运用的模式也给予明确。
三、保险公司业务流程
保险公司对保险业务的经营主要有以下四个步骤:保险产品的开发、保险产品的销售、保单保全以及保险理赔。
四、保险业财务核算特点
1.保险业财务核算模式特殊性
核算系统方面:由于保险业服务的客户众多,尤其是寿险业务,保单服务期限长,一份寿险保单可能服务期达数十年甚至终身,因此,保险公司对保险业务必须提供较为完善的系统进行管理。随着保险业务管理的不断规范,各保险公司基本实行保险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的方式进行核算。
核算模式方面:许多大型的保险公司和新兴的保险公司,核算模式均采取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其中保险业务资金运用均为保险公司总部运用,因此资金运用方面的核算均由总部进行核算;保险业务方面,主要依赖于业务与财务系统对接的模式,实行总部集中、省级集中或其他模式;业务支出及其他收支方面,根据各保险公司的管理情况采取相应的模式。
2.保险业核算会计要素特殊性
(1)资产的表现形式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的资产主要表现为流动资产和投资,没有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资产,而投资主要包括政府债券、同业拆借市场的各种债券、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保户质押贷款等。
(2)各种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的主要负债。由于在保险期内,无法预知保险业务事故是否发生及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使保险负债具有或有性和金额上的不确定性。因此,保险公司负债的主要项目是各种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承担因承诺保险业务而引起的将来的负债或已有的负债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责任准备金。
(3)收入、成本费用具有特殊性。保险企业收入主要是保费收入和投资收入,保费收入性质介于收入与负债之间,由于收取保费时保险服务尚未开始,这时为保险公司的负债而非收入,承保后提供服务保险费由负债转为收入,这就是保险公司计提和转回责任准备金的原因;保险业投资收入金额较多、地位重要。在成本费用方面,主要有保险赔款、保险营销员佣金及保险间接费用、提取各种保险责任准备金形成的成本费用。
3.保险业会计准则的变化的重要性
2006年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发布,2009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的实施,对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保单获取成本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明确、规范。比如,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该规定对保费收入的计量方式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在能够单独计量和区分时应当首先进行分拆,分别确定为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进行处理;不能够单独计量或区分的,应当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五、保险公司税收风险应对方式方法的改进
保险行业是个特殊的行业,保险经营的对象不是商品,而是风险,保险公司具有负债经营、经营周期长、资金规模大、投资需求高等特点,保险公司总部对分支机构控制能力强,保险产品、信息系统均由总部统一研发,大量业务相关的财务数据由业务系统直接产生,部分保险公司已实现省级或市级财务集中。
由于保险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险公司税收风险应对中,可以借鉴银行税收风险应对的方式方法,包括:总公司和分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加强合作;重点关注系统性风险;深入了解保险公司的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注重加强税企合作等。此外,保险公司的税收风险应对应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1.保险公司的业务收支类数据一般通过业务系统自动流转至财务系统,如保费收入、退保金、赔款支出等。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由总部实施高度集中管理,在风险应对中,必须从保险公司总部深入了解系统设置规则,财务数据从业务系统归集的方式和路径。
2.保险公司一般由总部向二级分支机构下达费用控制额度,发生的费用类支出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归集,并由二级分支机构汇总后上报总部,具体包括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支等。在风险应对中,应重点关注有关费用管理制度、办法、操作流程,了解费用类系统以及系统管理的设置,分析比对总分公司应该列支的费用金额。
3.投资业务一般由保险公司总部统一开展,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无权开展该项业务。投资业务是保险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投资类业务的税收风险,分析投资类业务的类别以及核算方法,了解该类业务在系统中的设置规则,以及财务数据生成的方式和路径。
保险行业的概述就和大家见到分享完毕,下期老戴和大家分享一下保险行业的特殊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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